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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工作职责

2020年07月01日 11:53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年度本专科招生总计划、分专业计划、分省计划。

3、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宣传材料,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录取新生生源信息分析、统计、管理工作,并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报告。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6、负责制定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及运行方案等相关文件。

7、检查、督促、指导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8、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

9、负责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10、负责对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就业满意度调查,编制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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