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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3年05月26日 18:11 庄新豪、陈书崇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3〕185号)要求,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就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立项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领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新训练一般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创新创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包括理论研究、技术研究,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鼓励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主要包括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创业应用价值的项目。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路新颖,难易适度,创新性强,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5.参与申报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以2021级和2022级为主,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组建团队申报。团队成员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不超过4名参与人组成。每个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曾有省级及以上未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项目参与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

6.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鼓励校外创业导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年度不能同时指导两个以上项目。曾获批立项但放弃结项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7.根据文件要求,对项目填报经费部分做出如下要求:创新一般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1万/项填写,创新重点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2万/项填写,创业实践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10万/项填写,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不低于同类经费2倍填写。

(三)立项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个,一般项目50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公示并分配账号进行线上填报,同时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指导老师签字、院系领导签字、盖院系公章),由学校统一送至省厅。

(四)报送要求

1.各项目提交附件3或者附件4及支撑材料(放到一个PDF文件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3份。文件命名为“内部编号+负责人姓名+电话(如:230101张某某135XXXXXXXX)。

2.院系提交本院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2023年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并打包命名为“2023年立项+院系+项目数”。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各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21年立项的两年期及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预期成果,指导教师等信息原则上不得变更;

2.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体会、收获、建议等;

3.其他成果材料含:调查报告、问卷、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其中产品、作品和仪器装置应给出设计图、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4.指导教师应给出结题意见并亲笔签名。

5.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验收:

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或提供的结题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与计划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差距较大的;前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在系统审核未通过的。

6.在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题材料,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放弃结题的项目,以后禁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申请该项目。

(三)验收程序

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线下评审,结果将会及时公布。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系统填报结题表并上传附件。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可以申报“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特别优秀的还有机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进行项目展示。

(四)报送要求

各项目组请按照以下顺序提交结题相关电子版材料一份(放到一个PDF文件里),纸质版材料(指导老师、院系领导签字、院系盖章)三份。

省级及以上项目排版及装订顺序:结题封面(参考)(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7);《项目研究报告》(附件8);支撑材料封面(参考)(附件10);项目成果复印件;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

校级项目排版及装订顺序:结题封面(参考)(附件6);《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9);支撑材料封面(参考)(附件10);项目成果复印件;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

各项目电子版材料命名为“2023结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各院系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各结题项目电子版材料以及2023年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13)。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2023年结题+院系+项目数”。

三、其他说明

此次材料收取以院系为单位,不接收个人材料。立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午5点,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12点。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867702656@qq.com,立项和结题材料分成两个邮件发送,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创新创业大楼211房间。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2998007(内线8007)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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