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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09日 17:33 庄新豪、徐宇丹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参会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推荐限额

我校可推荐1篇学术论文(优先推荐发表后的高水平论文),1个改革成果项目和1个创业推介项目(优先推荐获奖项目)。

三、遴选要求和评审标准

请查看附件6及附件5。

四、推荐流程

1.符合条件的项目组均可参加此次推荐。

2.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所申请类别的推荐意见表。

3.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批准,汇总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积极参与此次推荐活动,并在7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867702656@qq.com,纸质版材料(一份)交创新创业楼211室。

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2998007(内线8007)15837421269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7月9日

附件1: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2: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5: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6: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及遴选要求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4年许昌学院招生宣传短视频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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