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年工作安排,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申报及认定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认定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等,并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各学院对照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将本学院学生的相关材料归类存档,建立好每位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电子档案。
3.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应提交《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和《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申请表》各1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1份(学校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1套。上述材料需扫描成PDF格式,并按“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4.学院审核完成后,将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5月7日前,将附件3至附件6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二楼211办公室。如有学分转换的情况,还需提交申请学分转换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加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微信工作群”。
2.学分申报、认定及转换不接收个人材料。
3.学校将按规定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相关材料进行抽检。

联系人: 梁老师、孔老师 电话:2998007(内线8007)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及累积转换办法》(院政学〔2023〕12 号)
附件2: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3: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未修满汇总表
附件4: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附件5: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申请表
附件6: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汇总表
附件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