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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创新创业园区第十三批项目入驻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6日 16:39 庄新豪、徐宇丹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院政学〔2023〕13号)要求,开展我校创新创业园区新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学本、专科生以及我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校友等;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在校生人数占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二、申报项目团队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要具备《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中的入驻条件:

1.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2.团队应有本校指导教师一名和校外创业导师一名,自愿接受创新创业中心与大学科技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指导教师可以以投资人身份参与创业团队的经营,但投资额不得超过团队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创业项目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相结合。

4.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内正常开展活动。

5.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奖的、与项目团队所属专业契合程度高的及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项目,可优先考虑入驻。

6.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

(2)《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家长意见书;

(5)营业执照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需提交);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7)所有相关材料均须报送一式二份。

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盖章后报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并公示。

3.评审入围的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驻资格。

4.团队成员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与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驻协议》、《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安全承诺书》等,并备案。

6.项目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5日--3月15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在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创新创业网”或“资料下载”栏目下载https://cxcy.xcu.edu.cn/zlxz.htm)。

2.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次审核,汇总纸质材料和相关表格(《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和《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申请入驻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统一交至创新创业中心二楼211办公室。

3.2024年3月25日--4月1日,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后办理入驻园区手续。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支持学生跨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把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审核、切实把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选拔出来,指导教师要为负责人及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2.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要完整翔实、真实可靠,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要在一定期间内停止受理其推荐项目。

联系人:创新创业中心 徐宇丹老师 电话:2996693 王淼老师 电话:2998006(内线8666)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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