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年工作安排,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将于5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申报及认定对象
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认定流程
1.学生向院系提交《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学分获得的证明材料,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等。
2.需要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需提供《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手写,盖章),相关材料原件(学校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证明材料扫描到以“院系+班级+姓名”命名的PDF文件里。
3.各学院对照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审核完成后,将本学院学生的复印件妥善保管,证明材料电子版下载归类整理保存,建立好每位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电子档案。学生提交的《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学院审查意见”栏中填写意见,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5.各学院将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情况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二楼211办公室上交以下资料:(1)《XX院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未修满汇总表》;(2)《XX学院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3)《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申请表》;(4)申请学分转换学生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三、申报、认定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及累积转换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学〔2016〕30号)文件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申请认定工作。
2.学分申报和认定只针对院系申报,不接收个人资料。
联系人:徐宇丹电话:2996693(内线6693)
孔令玲电话:2998007(内线8007)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4月30日